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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

研究生会

关于对2016届毕业生研究生证验证有效期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5 点击量:412 来源:研究生会

各研究生:

研究生入学时学校给每位同学办理了研究生证。根据规定,学生毕业离校时需要验收研究生证有效期限。经研究,在研究生证上加盖“毕业留念”章后再返还给研究生本人。现就验证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入学时学校给每位学生办理了研究生证,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毕业前学生应将研究生证交回验证,丢失的需要交工本费10/本。

2、请以学院(馆)为单位收齐本学院(馆)毕业生的研究生证内芯(不需要收封皮),在指定时间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进行验证,在每个研究生证内芯上加盖“毕业留念”的字样,再统一带回发给研究生本人。

3、比如某学院,有36人,如果只收了34个研究生证,有2个同学丢失了,需交2*10=20元的工本费。学院负责人需要带着34个研究生证内芯和20元工本费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某位毕业研究生暂时未返校,需要先交工本费,待学生回校后本人持研究生证到学生管理办公室,验证后返还费用。

4、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以免影响毕业证书的领取。

5、办理时间:2016年62(下周四)

6、办理地点:鸿远楼616

7、联系电话:2781997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会

2016年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