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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

研究生会

关于2018届毕业生校园卡注销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5 点击量:1244 来源:原创

各位毕业生:

今年毕业同学的校园卡失效日期为7月17日。7 月 17 日之后想继续使用校园卡,需本人持身份证和校园卡到网络信息中心服务大厅进行激活并转为校友卡,即只具备消费功能,同时按规定收取搭伙费,激活后的有效期为一年。

一、关于校园卡余额退款:

1.校园卡不回收,留作纪念。不需要退款的同学无需到校园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2.需要退款的同学请持校园卡与身份证7月1日前到所在校区校园卡中心办理。

3.校园卡丢失且需退款的同学,请提前三天进行挂失。

二、温馨提示

1.临近毕业离校之际,请同学们按需充值,尽量在离校前消费完。

2.校园卡涉及个人身份信息,请毕业生不要把校园卡转借他人,以防个人信息泄漏风险。

联系电话: 2782189、230(8)2537(东校)。

 

网络信息中心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6月25日